因工作需要,中共长汀县委党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教学助理一名。现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教学助理人员1名,主要协助培训处做好外培带班等工作。
二、资格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善于学习,品行端正,遵守纪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男女不限,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在1988年5月24日至2006年5月23日期间出生),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年龄条件可放宽至不超过37周岁;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必须在2024年5月24日前取得,学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可查询认证;
事业单位考试公告
4.需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组织考察或背景调查、体检、研究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5月3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根据体检结果,由中共长汀县委党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确定人选有无违法犯罪、有无违反综治、银行征信问题及个人综合表现。
(五)公示
经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长汀人力资源网(http://www.ctrlzy.net/)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人员,一经发现,用人单位有权不予聘用。
(六)聘用及待遇
1.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聘用人员与长汀县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长汀县劳务派遣公司到中共长汀县委党校工作,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期满后可续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待遇:
①工资待遇。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每月基本工资2000元+电话补贴200元+带班出勤补贴每天100元(不论县内县外)。正式聘用后,每月基本工资为2500元,每满一年再加工龄津贴100元,其他待遇与试用期保持不变。
②由党校办理“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住房公积金)并负责单位缴纳部分。
③加入党校工会会员,享受工会会员相关待遇。
3.由中共长汀县委党校对录用人员统一培训、考核、管理,中共长汀县委党校开展年度考核。
中 共 长 汀 县 委 党 校
长汀县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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