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新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建筑业股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不得报考的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违反纪检、综治、两违等相关政策的人员;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三、招聘人员专业及人数
1、学历及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中文类专业优先。
2、性别年龄: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有相关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工作经验可放宽年龄至40周岁以下(女性优先)。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9日-8月15日
(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新罗区住建局综合股(宝泰建设大厦五楼),联系人:饶女士,联系电话:0597-3298166。
3、报名办法: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区住建局编外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学历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籍所在地的综治证明原件、提供1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报考人员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均应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该考生考试资格。
五、招考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分占40%,面试分占60%。笔试结束后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若遇报名人数少于1:3比例数,由招考单位另行研究确定是否开考。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分为客观题和公文写作。客观题为政治理论及与应聘职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等。
2、面试。面试考核分为自我介绍和评委提问两个环节,重点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判断、组织协调、应变和处理问题等综合素质。面试小组成员根据招聘岗位职责和实际情况提问,进行综合打分。
3、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根据笔试与面试的综合得分及初审结果确定体检对象(电话通知),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时,按考试成绩顺位依次递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六、工资待遇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工资待遇参照区住建局现有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罗区住建局负责解释,新罗区住建局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