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不动产登记中心劳务派遣制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3名(即编制外人员),男女不限,专业不限。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热爱不动产登记工作。
(三)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7年8月至1982年8月期间出生)
(四)学历要求,必须为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或具有国家信息化计算机教育认证证书或具有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书或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院校的计算机科目学习成绩合格的成绩单,专业不限,身心健康。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因违规违纪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受过党政纪处分影响期未到期的。
三、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置岗位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3、坚持考试、考核相结合原则;
4、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5、坚持知识水平与实际工作能力并重原则。
四、身份及待遇
此次招聘的政府购买服务劳务派遣人员被录取后,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公务员身份,受聘人员由长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管理,由不动产登记中心采取劳务用工派遣方式聘用。工资2300元/月,试用期(一个月)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五险一金及奖金福利待遇参照局其他劳务派遣人员执行。
五、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5日至 8月2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长汀县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长汀县汀州镇兆征路100号成业楼202室)。联系电话:0597-6836638、6836022。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 符合报名条件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计算机等级证书等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报名登记表2份(见附表1),到报名点报名,报名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试、应聘资格。
六、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考核、聘用等4个程序。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
(一)笔试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道德、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内容),满分100分。命题方法: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命题、印制、阅改试卷并提供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招聘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要求的,需经县自然资源局招聘考试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