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招聘岗位3个,计划招聘人数3人,详细招聘信息见岗位表(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在1987年7月至2005年7月期间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7.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未满1年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下同),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未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9.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如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等);
11.长汀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
三、报考流程
1.报名时间:7月24日 -- 7月25日。
2.报名地点:长汀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长汀县梅林路2号)。
3.携带材料:(1)填写《2023年长汀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第二批)》(附件2)一份;(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以及各职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名时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公告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公告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报考者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5.资格审核:初审是对照考生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初审。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四、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长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ctrlzy.net/)网站、“长汀党旗红”“长汀就业与保障”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考试
1.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以上为合格,报名人数不足1:3的岗位,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查报考者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2.面试时间:7月30日。
3.面试地点:长汀县人社局(梅林路2号)。
4.面试事项:认真阅读《应试人员须知》(见附件3)。
六、体检
1.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