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卫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影像岗位编外工作人员1名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2024年上杭县通贤镇卫生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年 龄 | 专业类别或名称 | 学历类别 | 学 历 | 学 位 | 政治面貌 | 性 别 | 招聘范围 | 职称、从业执业资格 | 其他条件 | 联系方式 | 备 注 |
1 | 上杭县通贤镇卫生院 | 影像 | 1 | 35周岁以下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上杭县 | 具有从事B超心电图相关工作经验 ? | 温先生 18859055253 | 全日制本科学历笔试加5分 |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听从指挥、工作勤奋、作风正派、乐于奉献能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操作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及沟通协调能力。
3.报考者须在2024年5月15日前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可查询认证并且能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招考范围以岗位表为准即报考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报考时常住户口含持有的《居住证》下同在上杭县辖区内或上杭县辖区内的生源毕业生即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的院校前户籍在上杭县辖区内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5.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
6.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招聘到国有单位工作或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如违反综治等政策法规的人员、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19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
上杭县通贤镇卫生院门诊楼三楼办公室
联 系 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0597-3139030 / 18859055253
3.报名需带材料
1报名人员需携带招聘人员条件所要求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常住户口或籍贯、生源地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提交个人简历1份和个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证件照片1张张贴在报名表上。2经现场资格初审合格的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委托他人提交报名材料的须提供报考人员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函收取的报名资料不予退还。
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登记表》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初审在报名时进行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将立即予以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考试办法
根据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情况按以下办法组织招聘考试。
一考试办法。
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考试考试范围为医学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时间2024年5月20日上午900。
二若相关岗位报名人数不超过该岗位招聘人数按实际人数进行考试考核。
五、考察、体检及公示
一通过考核或考试确定的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及招聘对象、条件的要求进行考察确认考察对象报名所提交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对象、条件。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上述规定依次递补考察对象人选。
二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由招聘单位按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标准和要求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招聘对象自理。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或自愿放弃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招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体检项目导致体检医院不能作出体检结果的不予聘用。在体检中如有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上述规定依次递补人选。
三根据考试考核、考察、体检的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5天。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六、聘用及管理
一确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后与上杭县通贤镇卫生院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待遇按相应分院各级各类人员待遇执行。
二聘用人员已和有关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内的办理聘用手续前应自行解除原合同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三招聘人选因本人原因未按要求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取消该人员的聘用资格按上述办法进行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1年内因各种原因离职用人单位将按上述招聘办法依次递补相应岗位人选。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相应职位按上述办法进行递补。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本次招聘解释权归上杭县通贤镇卫生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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