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人民检察院
招聘公告
一、报名条件
1.具有物业管理营业执照。
2.管理员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大专(含)以上学历,持有物业管理岗位证书及5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工作经验,能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善于管理和沟通。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克己奉公。
二、工作职责
全面负责连城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工作,统筹好保安、保洁、绿化、食堂、水电、电梯及消防设施维修养护工作。
1.每天对办公大楼内外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持环境清洁,办公设施完好,排除安全隐患,确保供电、给排水、电梯、门禁等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2.每月制定公共区域清洁计划和花草修剪、补种、除草、除虫害计划表;每月对保洁用品进行盘点,制定保洁用品申购计划表;制定员工每月培训计划和工作质量考核评估记录表。工作计划报业主同意,工作质量考核评估记录表报业主备查。
3.组织召开工作周例会,掌握工作动态,了解各方面信息,同时布置下一步工作。
4.对业主单位进行半月一次的回访,征求业主意见,向业主了解各种诉求,对诉求问题进行记录,妥善处理解决并做好反馈。
三、工资面议
四、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7月2日。
报名地点:连城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898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