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汀县卫健局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汀卫健〔2022〕205号)和卫健局党组会议同意,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
4、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相应资格条件。
浙江公务员
(二)以下情形不得报考
1、长汀县现有在编工作人员;
2、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厅、教育厅、财政厅、省委编办《关于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09]18号)精神,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本(专)科毕业生;
3、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情形者不得报考。4、在各级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人员。(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一)信息发布
在“健康长汀”、“长汀县新桥中心卫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招聘方案)。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即日起开始报名,截止至2024年2月2日17:00。
2、报名地点:长汀县新桥中心卫生院人事科;
联系方式:0597-3361392,15960901256;
3、报名方式:所有应聘者需携带相关资料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报名材料包括:
八、纪律与监督
(一)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
(二)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恶意报考、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
、考核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不得参加招聘、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电话:6800361)和社会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举报。
长汀县新桥中心卫生院
2024年1月29日